捞旅客手机索求1500元未果又扔回水中,有啥法律恶果?讼师解读
发布日期:2025-07-13 05:00 点击次数:152
近日,
有网友发帖称,
在杭州桐庐雅鲁飘摇景区飘摇时
手机落水,
当地村民方某
打捞后因索求1500元未果,
将手机又扔回水中。
该网友还称,
其时现场多名景区使命主谈主员在场,
却未实时打扰。
无奈之下该网友弃取报警,
最终在警方协助下取回手机,
而且警方对涉事男人
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7月9日,
该景区进展东谈主告诉媒体记者,
景区虽一直提醒旅客不要捎带手机,
但无法强行不容,
导致飘摇进程中手机掉落情况频发。
由于飘摇河谈是打开式的,
无法迷漫阻塞,
河谈边常有隔壁村民
专门捡拾旅客掉落的手机,
并向旅客索求报恩,
金额从数百到一千多元不等。
此事激发网友热议,
部分网友以为,
村民下河捞手机确乎付出了干事,
失主予以一定“繁重费”无可厚非,
但金额应合理;
也有部分网友以为
村民步履欠妥,
捡起来后索求报恩以致不还,
而捞起后又扔回水里,
涉嫌糟蹋他东谈主财物。
那么,
从法律层面看,
村民索求1500元“繁重费”
是否显著远超合理必要限制,
是否组成敲诈绑架?
村民将手机扔回河谈,
是否涉嫌专门糟蹋财物罪?
该步履可能有何法律恶果?
际遇此类不对理的高额索酬要求,
该怎么办?
全部来看《法治日报》讼师内行库成员、北京中银(深圳)讼师事务所高档合资东谈主郑明伟讼师的专科解读!
1、从法律层面看,村民索求1500元“繁重费”是否显著远超合理必要限制,是否组成敲诈绑架?
郑明伟:手机的所有权归旅客所有。遗失被村民拣到,不成变调所有权关系,村民莫得措置的权益,莫得丢掉、粉碎的权益。至于“繁重费”,属于劳务报恩的鸿沟,应当根据难度、风险、技能元气心灵等身分轮廓研讨协商公允报恩。就新闻信息潜入而言,村民干涉技能元气心灵较少、风险较低,索求1500元繁重费远超合理鸿沟,并莫得法律依据。
本案中村民索求1500元,协商未果后,把手机丢回河谈,更多的是协商未果后的粉碎步履,而不是捏续威迫索求财物的步履。另外,刑法中规定的敲诈绑架罪财物尺度为2000元至5000元以上(相宜至极情形则为该尺度的50%),本案不相宜该尺度。
2、村民明知河谈布满将强石块,扔手机可能致其损坏,仍将手机丢至河谈,是否涉嫌专门糟蹋财物罪?该步履可能有何法律恶果?
郑明伟:根据《公安机关统率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尺度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若村民协商未果后丢弃手机的步履如若导致5000元以上的财物亏损,涉嫌专门损毁财物罪。因本案的手机并未损坏,不相宜财产亏损的要件,不组成非法。但村民自己应当幸免近似事件发生,专门糟蹋公私财物5000元以上的,不错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地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尽管该步履尚不组成刑事非法,但村民方某明知河谈内布满将强石块、将手机丢弃至该河谈可能导致手机损坏,仍推行了丢手机的步履。其步履因违背圭表治理处罚法,具有专门损毁财物的意图,照章应受到行政处罚。圭表治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专门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旬日以下拘留,不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重的,处旬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不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金。相接本案事实,现在桐庐县公安局已依据该要求规定,予以方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3、景区是否有保险旅客财物安全的附随义务?景区未实时制止村民非法步履,是否也需承担相应包袱?
郑明伟:旅游法第五十条、滥用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均对景区有保险旅客财产安全的附随义务作出规定。因村民的步履形成旅游者毁伤的,由村民承担侵权包袱;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险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包袱。景区承担补充包袱后,不错向侵权包袱东谈主追偿。
具体到本案而言,景区的义务应当包括:充分领导手机遗失风险,提醒旅客妥善看守手机,在手机遗失后积极协助旅客找回,遴荐有用设施劝戒村民,幸免村民把捡手机算作肤浅收入业务。据新闻潜入的信息,依然有多起近似事件发生。一朝放任、千里默,就可能助涨村民把捡手机密报恩算作肤浅买卖,景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包袱。景区应积极算作,履行法界说务,保险旅客财物安全。
4、际遇此类不对理的高额索酬要求,该怎么办?
郑明伟:旅客在际遇此种情形时,可依据旅游法、滥用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法典上述规定,央求旅游指标者、当地旅游垄断部门、消协介入协商。必要时旅客要实时灌音摄像保留根据,留存转账记载、证东谈主筹议姿色等,以便过后向公安机关报警、过后索赔维权等。
此外,还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平台、寰宇文化和旅游市集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等姿色进行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