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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纳贿,贵州省红十字会原党组文告王开禄获刑十年二个月

    发布日期:2025-08-30 05:28    点击次数:112

    2025年8月25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红十字会原党组文告、常务副会长王开禄纳贿案,对被告东说念主王开禄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七十万元;对王开禄纳贿所得赃款及孳息照章赐与充公,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东说念主王开禄欺骗担任贵州省原万山特区东说念主民政府区长、区委文告,贵州省想南县委文告,贵州省铜仁市东说念主大常委会副主任,铜仁市副市长,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贵州省红十字会党组文告、常务副会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干单元和东说念主员在工程陆续、花样投资、拆迁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匡助,罪犯接受财物揣摸打算折合东说念主民币807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践赢得。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觉得,被告东说念主王开禄的步履组成纳贿罪,纳贿数额格外弘大,应照章处置。鉴于王开禄非法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真正供述邪恶,主动布置办案机关尚未掌持的部分纳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一齐追缴到案,具有法定、裁夺从轻处罚情节,照章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东说念主王开禄当庭默示遵从判决,不上诉。